心裏吶悶,不免自言自語。

  今年10月中旬,bosslsh到台北縣金山鄉法鼓佛教研修學院,在這個充滿人文素養與宗教情懷的園區,bosslsh隨著信眾禮拜諸佛。依循規範,心中默禱數字,領取16號籤,上面記載:

人往往因為沒有認清自己,

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困擾。

內心情愫,佛祖點破,難免訝異。原來,最近的困擾是因為沒有認清自己所造成的,怪到任何人的頭上,反而愈加困擾。

心理分析之父奧國維也納醫生佛洛伊德(Sigmund Freud,1856-1939)曾經針對人格加以解說。他說人格的結構,係由本我(id)、自我(ego)與(supergo)三部分構成。本我即原始之我,包括許多本能性的欲望和衝動,受唯樂原則(pleasure principle)的支配,其行為動機純在追求生物性需要的滿足與避免痛苦。在性質上說它是潛意識的,個人並不自知。初生嬰兒之人格只含本我部分。稍長,由本我中分化出自我,受現實原則(reality principle)的支配。在自我支配下,個體不僅能覺知需要,且能瞭解所處環境對自己之限制。更能調整自己之行為以適應環境,由環境中獲得需要的滿足。超我為人格結構中之最高層,在兒童時期,受父母的教誨,有意無意之中獲得了許多道德標準,嚴格地限制自己的行為,使各個人有自我的理想(ego ideal)和良心(conscience),何著當為,何著不當為,都有一定的準則。本我是生物性的,自我是心理性的,超我是社會性,三者調和發展才能構成正常而健全的人格。

佛洛伊德的立論,值得大家省思。在我們日常生活的待人做事,如果沒有考慮對方的立場,一味使用偏見的思考去責怪對方,不能超脫本我(id),當然難免會為自己帶來諸多的困擾。

  bosslsh,你的本我,自我,超我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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